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 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35号)及《江苏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张家港润泰船舶制造有限公司船舶拆解和生产改建项目
项目单位:张家港润泰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金港街道润机路北侧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000万元,对现有船舶生产和拆解项目进行改建,调整厂区功能布局,原有船台和场地作为拆解区域,新租赁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场地230亩作为船舶生产区域,建设2座不同规格的船台,购置300吨、500吨行车各1台,以满足不同型号船舶的生产。改建完成后,原有生产工艺和产能不变。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港润泰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街道长江西路100号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518999907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苏州普瑞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珠江南路211号2118室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12-6831029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项目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单位:张家港润泰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