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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第二次公示
美鑫百再生资源(张家港)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年回收利用2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1/4/1 阅读:1146次 原文ID编号:2486

按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美鑫百再生资源(张家港)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年回收利用22万吨项目

选址选线:张家港市金港镇华达路东侧、长山路北侧,租赁张家港市汇金电力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闲置厂房,位于张家港保税区环保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美鑫百再生资源(张家港)有限公司租赁张家港市汇金电力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拟建设废旧资源年回收利用22万吨项目,主要回收利用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钢材、废橡胶、废包材、废锂电池、废密封胶、废硅橡胶、废二氧化硅、废硅油等一般固废。本项目不涉及进口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回收利用。

现有项目情况:企业于202010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美鑫百再生资源(张家港)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年回收利用2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27日取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环评批复(张保审批【202131号)。

由于内部战略计划调整,结合市场原因,企业决定放弃建设“美鑫百再生资源(张家港)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年回收利用20万吨项目”,截止20213月,尚未建设该项目,后期也不再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美鑫百再生资源(张家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波

电话:189 6221 200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江苏艾弗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连接: 详情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信函地址:江苏环保新材料产业园华达路东侧,长山路北侧3

电子邮件地址:mljht@163.com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公众参与意见表.pdf

附件:美鑫百再生资源(张家港)有限公司废旧资源年回收利用2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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