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苏州普瑞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新建电子级氮气、电子级液氮、电子级液氧、电子级液氩项目
选址选线:苏州市漕湖街道春兴路以南,华阳路以东地块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于苏州市漕湖街道春兴路以南,华阳路以东地块,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电子级氮气11250t、电子级液氮45000t、电子级液氧23581t、电子级液氩963t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玉敏
电话:1394970774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苏州普瑞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连接:详情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提交途径:①信函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安民路6号
②电子邮件地址:prf683101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