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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第一次公示
博朗能源装备(张家港)有限公司特种装备、近海特种箱、集装箱、非标箱、移动平台箱、活动房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12/15 阅读:1116次 原文ID编号:632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博朗能源装备(张家港)有限公司特种装备、近海特种箱、集装箱、非标箱、移动平台箱、活动房屋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丰园路1号;

建设内容和规模:建成后,项目年产200台特种装备、1800台近海特种箱、1800台集装箱、800台非标箱、800台移动平台箱、800台活动房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博朗能源装备(张家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962233306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科技大学;

联系电话:0512-68416711

联系人: 李先生;

邮箱:yongli69@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主要根据项目所处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分析其项目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环境更好的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从环保角度处罚,你对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你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告说明

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博朗能源装备(张家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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