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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公示
摩科斯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个馈通件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4/2/5 9:50:55 阅读:425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摩科斯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生产2万个馈通件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嘉陵江路188号4号楼101室

投资总额:总投资600.00万元,环保投资19.0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17%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苏州高新区嘉陵江路188号4号楼101室厂房,新增设备(详见验收监测报告表),年生产2万个馈通件。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摩科斯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凯凯

联系方式:15995830241

(三)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不含氮磷)以及空调冷凝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科技城净水厂处理,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浒光运河。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清洗废水中pH值、COD、SS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废气:本项目原材料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冷凝装置(设备自带)处理后正溴丙烷回流到清洗槽中,循环使用。少量未冷凝的正溴丙烷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在室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品在超声波清洗过程中由于挥发而产生乙醇废气,该废气经收集后送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DA001排气筒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速率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超声清洗器、真空干燥箱、真空泵、针切割机、冷却塔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合理布局、安装减振底座等措施降噪。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为废纸箱,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气治理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900-039-49)委托天能炭素(江苏)有限公司处置,乙醇废液(900-403-06)、废危险包装容器(900-041-49)委托苏州全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正溴丙烷废液(900-403-06)未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已设置防爆柜作为危废暂存场所,安装了监控设施、设置了规范的环保标识标牌等。

(四)公示期限

2024年2月5日~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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