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湛新树脂(中国)有限公司年新增9513吨树脂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单位:湛新树脂(中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泰山路127号(现有项目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项目投资:1000万元
建设内容:新购置EmersonDCS系统设备、防爆不锈钢球阀等进口设备共25台(套)、产品包装机等国产设备1台(套)进行升级替代,淘汰1台柴油叉车,并依托现有生产设备、储运能力、公辅设备,通过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工艺流程,技改研发中心,升级辅助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将现有年产16487吨树脂的产量提高到年产26000吨树脂(包括丙烯酸树脂15300吨、醇酸树脂8700吨、氨基树脂2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湛新树脂(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泰山路127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12-66655355-225
邮箱:Hankai.Liu@allnex.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欣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3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771868325
邮箱:46616364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类比调研和企业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工程分析、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环境风险提出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通过以上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结论。编制完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再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经常居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等;
(2)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来电、来信或参加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