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23]2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有关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梅克兰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化循环包装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单位:苏州梅克兰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66号(现有项目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项目投资:1500万元
建设内容:计划投资1500万元,利用现有租赁厂房,拟购置粉碎机、改性设备、拌料机、结晶干燥机、挤出机、吸塑机等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用于回收外售给客户使用后的产品再加工处理),对现有项目产品进行优化升级,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为净化循环包装材料(不涉及塑料粒子生产),产能维持现有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苏州梅克兰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66号
联系人:杨总
电话:13771932208
邮箱:Lihan_Yang@MakeLand.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欣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3号
联系人:宋工
电话:18168230925
邮箱:106218972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类比调研和企业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工程分析、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环境风险提出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通过以上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结论。编制完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再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经常居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等;
(2)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来电、来信或参加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