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进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内容:年产氮化铝20万件陶瓷件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新钱路1号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15850014420
(三)变动内容
①企业于厂区购置罐磨机、离心喷雾造粒塔、排胶炉、立式氮气炉等,实际酸洗槽、碱洗槽和流水槽数量和容积较环评有一定变动,但实际槽体容积不增加;
②企业实际建设过程中,废水处理装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一般性废水处理装置的处理工艺改为絮凝沉淀+气浮+两级A/O+多介质过滤,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对比原有工艺,臭氧高级氧化改为两级A/O,臭氧高级氧化主要用于需要高效消毒和降解有机污染物的场合,两级A/O处理则更适合处理含有较高浓度有机物、氨氮和磷的工业废水,二者在处理效率上面基本无差别,两级A/O处理工艺适用更广泛,因此此次改造主要选择更适用的两级A/O。多介质过滤为多种介质过滤组合,比活性炭过滤处理效率更高,故本次一般性废水处理装置的处理工艺改造不会降低废水处理效率。
③企业实际建设过程中,含氮废水主要处理工艺改为絮凝沉淀+气浮+水解+两级A/O+MBR+多介质过滤+超滤+RO+三效蒸发,残渣作为危废委外处理,冷凝水作为冷却塔补水回用。对比环评中处理工艺,含氮废水处理系统增加气浮+水解+两级A/O+MBR+多介质过滤,处理效率更高,故本次含氮废水处理装置的处理工艺改造不会降低废水处理效率。工艺变化产生的污泥、过滤膜和过滤介质作为危废委外处置。
④原环评中污水站废气未进行分析,实际一般废水处理系统和含氮废水处理过程中(水解酸化、生物处理以及污泥脱水单元)产生的恶臭收集后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一套酸喷淋塔和碱喷淋塔处理,处理后通过25米高的DA022排气筒排放,该废气处理装置已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号为202532050500000064。
⑤原环评中造粒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分别进入2套二级除尘+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5米高DA009(P1-9)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为100%,处理效率为90%。
实际生产过程中,因造粒有机废气大部分为粉尘和乙醇有机废气,因此改为废气进入设备自带二级除尘+冷凝回用设施。由于乙醇有相对较低的沸点和较高的饱和蒸气压,冷凝对乙醇的处理效果较好,根据企业提供的《BG-15型闭式循环喷雾干燥机技术说明书》,企业采用的冷凝器冷凝效率≥95%,乙醇等溶剂废气经冷凝后回用至生产,氮气与不凝废气经气路在设备中循环不外排,造粒工段无废气排放。
经过上述变动后,该工段废气处理设施安全风险降低,造粒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处置效率不降低,卫生防护距离不发生改变,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或者环境风险明显增加。该变动减少了废气污染物排放,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本次变动后排放量不超过原《报告表》,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否。
经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属于一般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