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置10万吨危险废物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纬七路北侧;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现有项目包含3条生产线(分三期项目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已建1条生产线,剩余两期项目尚未建设),本次一期项目生产线保持不变,对二期项目建设的1条生产线进行技改,使二期项目能满足油泥、电镀污泥及其他危险废物作为陶粒原料与土壤和一般固废污泥混合配伍掺烧制陶粒的要求。二期项目技改后可年处理污染土壤45.5万吨,一般固废污泥12.23万吨,油泥、电镀污泥和其他危险废物共计10万吨(不含5大类重金属,不含闪点<28℃物质),年产陶粒20万m³、建筑工程基础材料及路基材料等32.9万吨。同时根据危废产生企业自身情况,本项目提供部分包装桶给企业进行危废转移,包装桶使用后需进行清洗回用,年清洗吨桶约10.6万只。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江苏云港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土壤资源再利用项目环评文件于2022年7月13日获批(连环审〔2022〕2001号),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云港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13914956527;
电子邮箱:91763917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开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本次信息公开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还将进行第二次公示, 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江苏云港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