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吉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模切制品6500万片、吸塑制品360吨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吉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搬迁扩建;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村102号太湖智创园B栋4楼;
总投资:3000万元;
项目概要: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用于年增产模切制品6500万片、吸塑制品360吨。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吉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利村102号太湖智创园B栋4楼
联系人:林如灵
电话:1891558215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吴江格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邮箱:mmsiyang@163.com
联系人:杨工
电话:13024503283
通讯地址:吴江区开平路3333号德博商务大厦1幢1单元2601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