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子元器件50亿只及电子陶瓷材料10吨的新建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吕梁山路北、浔阳江路西(吕梁山路186号);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元六鸿远(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吕梁山路北、浔阳江路西(吕梁山路186号);
联系人:杨工;
三、承担验收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苏州泰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1585001442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