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法规要求,现将《默克电子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165吨半导体前驱材料及150万升电子特气纯化分装及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名称:默克电子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165吨半导体前驱材料及150万升电子特气纯化分装及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55000万元
建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北京路与渤海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建设内容:默克电子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165吨半导体前驱材料及150万升电子特气纯化分装及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新增厂区占地面积约68.6亩,新建建筑面积15120.05m2,其中新建厂房4389.69m2、仓库4557.79m2、办公楼2241.88m2、等其他辅助设施3930.69m2,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产品为165吨半导体前驱材料,包括100吨硅烷A以及65吨硅烷B,150万升电子特气(乙硼烷)以及16余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储经营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1,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系人:戴经理;电话:13501639145;邮箱:szspring1@163.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