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松格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金属通讯配件2000万颗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已于2022年07月05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松格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各类金属通讯配件2000万颗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
实际投资总额:总投资350万元,环保投资13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8.6%;
建设内容:租赁苏州新区枫桥电器有限公司厂房,第一阶段验收年产各类金属通讯配件1400万颗;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前桥路1号。
二、验收监测情况
江苏润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15日、2021年12月22日-23日对本项目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现场验收监测,苏州康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17日对本项目废水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制纯水浓水排口水质能够满足枫桥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P1、P2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P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要求;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废切削油、废切削液、废研磨液、清洗废液(含清洗废水)、废包装桶、废金属边角料(含油)为危险废物,委托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南通)有限公司处理;废金属边角料、金属泥(不含油)、检验不合格品、废砂、收集粉尘、废滤芯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委托苏州贵升泰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2年7月6日至8月2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五、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松格立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0512-6689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