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市优能塑胶有限公司年产注塑件200万件、五金件1000件、模具20件项目已于2022年07月18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市优能塑胶有限公司年产注塑件200万件、五金件1000件、模具20件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
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厂房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注塑件200万件、五金件1000件、模具20件(购销);本次验收范围为苏相环建[2007]248号的批复内容“年产注塑件200万件、五金件1000件、模具20件建设项目”的年产注塑件200万件生产能力(整体)以及生产设备及公辅、环保设施。
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南村工业小区
二、项目变更情况
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要求,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情况
苏州市优能塑胶有限公司于2022年07月11日-12日委托江苏润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
(1)废水
本次验收项目新增员工,新增生活污水直接通过市政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本次验收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产生废气,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次验收项目噪声主要为注塑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在65~90dB(A)范围内。通过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
本次验收项目废塑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委托专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专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
(5)总量控制
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6)排污许可
苏州市优能塑胶有限公司年产注塑件200万件、五金件1000件、模具20件项目已于2020年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20507666820208W001X,有效期:2020年05月25日至2025年05月24日)。
四、公众查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自主验收公示期:2022年7月19日至8月16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六、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优能塑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楼先生
联系方式:0512-68555592;邮箱:13771988108@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