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太湖隧道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东太湖隧道一期工程西起吴中区规划旺山路与五湖路交叉口南侧,以隧道方式向南下穿湖滨路、滨湖大道和太湖苏州湾后,在吴江侧接东太湖大道,下穿湖景街、映山街后,止于映山街东侧。映山街西侧入口匝道接太湖新城CBD核心区。道路等级为城市I级主干路,湖中段为双向6车道隧道,两岸接线段采用主辅路形式,主线隧道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km/h,地面辅道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
起点桩号为K3+443,终点桩号为K9+104,一期工程长度5.661km,其中一期隧道长为5.661km。沿线包含2座地面桥,采用桥隧合建的方式。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江区;西起规划旺山路五湖路交叉口南,东至吴江区东太湖大道与映山街交叉口
联系人:胡总
电话:13962168501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联系人:许工
Email:45377145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