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张家港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总体规划(2022-2030年)
规划范围:张家港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总规划面积约3.7km2,分为A区和B区,其中A区规划四至范围:东至青龙路(规划道路),南至西塘公路,西至金谷路,北至南横塘,面积约2.6km2;B区规划四至范围:东至204国道,南至西塘公路,西至黄桥路,北至人民路,面积约1.1km2。
规划期限:2022-2030年。
产业定位与发展目标:智能制造协同先导,智慧产业创新中心。
二、规划实施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张家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章主任
电话:15850395260
邮箱:zjgtqzxd@126.com
三、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电话:025-86773117
邮箱:45377145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张家港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如果您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以及直接到建设单位所在地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