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为充分了解本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桐泾路北延延伸段二期工程(西塘河、大寨河路桥)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塘河北岸至桐泾路北延,大寨河南岸至永方路与苏城大道交叉口
项目投资:5419.5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总长约113米(其中:大寨河南岸至永方路与苏城大道交叉口段长约45米,西塘河北岸至规划虎东路交叉口北侧段长约68米)。工程总用地面积约6129.7平方米(约9.19亩),其中:大寨河南岸至永方路与苏城大道交叉口段用地面积约2472.9平方米,西塘河北岸至规划虎东路交叉口北侧段用地面积约3656.8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规划道路主线双向八车道(标准段)。。
建设性质:新建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盘胥路903号
联系人:宋工 电话:0512-69338306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国升明华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邮箱:quxiaoyisnd_lc@126.com 联系电话:13914095420
联系人:瞿工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