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太湖胥湖湾生境提升工程;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吴中区太湖胥湖湾附近;
建设内容及规模:太湖胥湖心浮船站附近布设一道智能围隔,围隔总长8.99km,对湖内局部菹草和狐尾藻实施600公顷沉水植物快速刈割及栽植水生植物约1.6公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打桩扰动水体产生的臭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
地表水影响:本工程施工期间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打桩等施工扰动引起的悬浮物、施工船舶含油废水、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等。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暂存于船舶自备的船舶污水收集装置,定期靠泊至沿线码头由码头统一接收上岸处置。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设备对厂界噪声贡献值不大,厂界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可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风险:事故的发生会对周边人群和环境造成影响,因此项目建成投产后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减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周边居民的危害。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区域规划相容;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具备技术经济可行性,可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所在区域环境质量;项目实施后,总量排放指标在高新区总量中平衡,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地环境功能区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水务局;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66589356电子邮箱:/
五、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汾湖路99号9幢;联系人:田工 联电话:0512-68361805邮箱:hy_tr@jshongyu.cn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有任何疑义,请于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联系建设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DV7sby2uOnc1th5AqkiMA (提取码:x3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