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委托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表面活性剂产品结构调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文件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听取所在地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环评报告书全本以及公众参与说明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