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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验收公示
苏州熙和实业有限公司苏地2011-B-55号A地块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4/29 11:11:52 阅读: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熙和实业有限公司苏地2011-B-55号A地块项目(第二阶段)》已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苏州国家旅游度假中心孙武路以南、蒯祥大道以北、外塘路以东、外塘河以西;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栋19层酒店、2栋26层酒店(2#、4#)、1栋21层酒店(3#、6#酒店A区)、1栋16层酒店(5#)、1栋4层酒店(6#酒店B区)、2栋1层配电房(配电房1、配电房2)及地下停车场(A区、B区)。总建筑面积165304.59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14502.05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0802.54平方米。

二、环保设施及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区域内雨、污水管网已接通,验收区域设置2个雨水总排口、1个污水总排口。运营期内雨水、空调冷凝水等进入区内雨水管网,集中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运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科福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运营期的汽车尾气经收集后通过地下车库排气口排放。项目在地下车库设置排风系统,汽车尾气经捕集后通过排风竖井排入大气中;室外车位分布于住宅小区沿路两旁,布局较为分散,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垃圾桶严格采用日产日清制度,垃圾恶臭气体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的风机、水泵等安装在地下车库旁独立的单间内,均采用低噪振动型设备,并设置减振台座,墙体采用隔声材料,达到控制噪声的目的。

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车辆进出时要求保持低速行驶,禁鸣喇叭,并设置明显的限速和禁鸣标志,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期内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日产日清。

三、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

目前,该工程中商业、酒店等暂未入驻,故无相关废气、废水产生及排放,本次验收针对可能产生噪声的公用设备进行项目场界噪声验收监测。苏州市建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4月23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企业根据监测结果编制了峻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根据“验收调查报告”,验收监测期间: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噪声:本项目东、南、西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熙和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文豪

联系方式:13771922208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限:2026年4月29日-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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