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产品提升及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项目单位: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横锦村宝安路199号(现有项目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项目投资:7400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建筑总用地面积23228.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70平方米,其中总计容面积34263.14平方米(双倍计容面积为792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496平方米;新购置反应釜、酯化塔、分相罐、冷凝器、储罐等国产设备498台(套),利用现有设备168台(套),淘汰现有反应器(釜)、尾气冷凝器、再沸器等落后设备515台(套),技改完成后新增年产多元新质增塑剂新材料30万吨,淘汰现有年产1.2万吨甲基丙烯酸甲酯产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横锦村宝安路199号
联系人:解经理
电话:0512-80967207
邮箱:253906772@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欣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3号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771868325
邮箱:46616364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类比调研和企业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工程分析、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环境风险提出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通过以上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结论。编制完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再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经常居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等;
(2)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来电、来信或参加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