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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参公示
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产品提升及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8/11 15:20:30 阅读:7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产品提升及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横锦村宝安路199号;

项目总投资:7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万元;

建设单位: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138631平方米;

职工人数:350人;

工作时数:年工作333天,实行三倒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8000小时。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建筑总用地面积23228.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70平方米,其中总计容面积34263.14平方米(双倍计容面积为792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496平方米;新购置反应釜、酯化塔、分相罐、冷凝器、储罐等国产设备498台(套),利用现有设备168台(套),淘汰现有反应器(釜)、尾气冷凝器、再沸器等落后设备515台(套),技改完成后新增年产多元新质增塑剂新材料30万吨,淘汰现有年产1.2万吨甲基丙烯酸甲酯产能。

三、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附件1

2、阅读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至建设单位索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方式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解经理

电话:0512-80967207

邮箱:253906772@qq.com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横锦村宝安路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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