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湛新树脂(中国)有限公司年新增9513吨树脂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江苏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127号(现有厂区);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建设单位:湛新树脂(中国)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
职工人数:120人;
工作时数:年工作350天,实行四班三倒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8400小时。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购置Emerson DCS系统设备、防爆不锈钢球阀等进口设备共25台(套)、产品包装机等国产设备1台(套)进行升级替代,淘汰1台柴油叉车,并依托现有生产设备、储运能力、公辅设备,通过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工艺流程,技改研发中心,升级辅助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将现有年产16487吨树脂的产量提高到年产26000吨树脂(包括丙烯酸树脂15300吨、醇酸树脂8700吨、氨基树脂2000吨)的生产能力。
三、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附件1
2、阅读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至建设单位索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方式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来访、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新树脂(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512-66655355-225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泰山路127号